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27 23:18:10| 浏览次数:

临清市魏湾镇联校本项目采用网上商城网上超市电子反拍方式实施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供应商应根据电子反拍公告的要求,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电子报价文档具有法律效力。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产品和服务承诺,确保货源充足可靠,并对报价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买球入口假,成交报价无效,并按网上商城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车辆采购项目中,报价响应车辆不得提供库存车(库存车指车辆铭牌载明的生产日期距离本项目报价截至日期超过180天)、非零公里车(零公里车指交付用户时出厂行驶里程不超过50公里)、泡水车、运损车(交付用户前运输途中出现车损)。
(一)供应商的报价只需填报单价,系统按数量计算后显示报价总价,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在反拍时间截止前,供应商报价次数不限,但每次报价应低于当前最低报价,否则不予接受。